專 題 報 告 格 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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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參考文獻:
- 兩篇碩博士論文,註明出處。
- 表圖系統(表)
- 表圖均須分別編列阿拉伯數字序號與標題,並各自成體系。
- 表之序數與標題,置於表之上方,資料來源及說明,則置於表之下方,一律齊左排列。
- 圖的序數與標題
- 置於圖之下方 資料來源說明,置於圖之下方,居中排列。
- 說明陳述時,涉及任何表、圖,明確指出表或圖的序數。
- 如「如表1」或「如圖1」, 不可使用「見下表」或「見下圖」。
- 表、圖之置於適當位置,首次陳述的段落之後,如遇實際需要,可另起一頁,均以置於版面中央為宜。